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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捕后取保案

日期:08-07 10:31

近日,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胡增瑞律师团队办理的一起王某涉嫌介绍卖淫案,在逮捕后成功取保。

【案情简介】2019年的一日,嫌疑人王某在偶然情况下被邀请进入某微信群内,该群内有部分女性提供卖淫服务。后王某在其两个男性朋友的要求下,在该微信群内为两男性前后共寻找8名女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该案案发,王某被金山区分局以涉嫌介绍卖淫罪刑事拘留。

【辩护效果】胡增瑞律师团队接受王某及其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王某,在听取王某对其行为的描述和辩解后,胡律师对该案的定性提出疑问,认为王某可能仅构成介绍嫖娼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介绍卖淫罪,建议侦查人员仔细甄别本案与其他介绍卖淫案件的区别,对王某的行为准确定性,不要错误扩大刑法的打击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王某的行为被定性为介绍卖淫,成功介绍8人卖淫的情节已接近“情节严重”的量刑档,起刑点很高,胡律师积极向办案机关递交律师意见(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分析该案的特殊性。最终,王某在被逮捕后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恢复自由。

【相关法条】《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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