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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逃犯自首,彰显司法温情

日期:08-06 09:50

2019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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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是我国重要的刑事司法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理念贯彻体现在入罪、入刑程序的每一个环节。最高检、最高院以及公安部联合发布的这一通告对于涉罪在逃人员来说无疑是一根救命稻草,较于凄风楚雨、惶惶不可终日的逃亡生活,能够得到政府的宽大处理,受到政府的教育,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无疑是每一位在逃人员的不二选择。

而在司法实践中,主动投案自首的涉罪人员也多是获得了政府的宽大处理,开启了自己新的人生。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专业刑辩律师——胡增瑞律师,曾经代理过一起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某、林某职务侵占案。该案中,我方委托人林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经过审理查明,涉案金额共计高达二十余万,且理应数罪并罚。但是基于被告人林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在胡增瑞律师的劝导下积极认罪、主动退赃,最终争取到法律的宽大处理,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且适用于缓刑,避免了“牢狱之灾”,重新回归了家庭与社会。同时,该审判结果也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体现了司法的人性温情!

刑法作为国家惩治不法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并不仅仅是与“惩罚”、“囚禁”这样残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更多的却是一种恩威并济的慈父精神,是将对人性的关怀深深浸染在其血脉之中的谦抑良法。最高检、最高院与公安部的联合发声,体现了国家刑事司法政策的力度,也体现了国家刑事司法政策的温度,对于召回在逃罪犯,预防、治理犯罪,维护与促进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具有深刻意义!

在此,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胡增瑞律师团队也发出郑重号召,劝导在外漂泊的涉罪在逃人员,迷途漫漫终有一归,早日自首,接受审判,相信政府会对你们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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